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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遇车祸身亡 岳父起诉女婿索死亡赔偿金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6月20日10:35  中国宁波网

  中国宁波网讯 王民(化名)人到中年,家有爱妻稚子,生活原来简单而幸福。然而去年12月,妻儿双双在一场车祸中丧生。接着今年4月,他又被岳父母送上了法庭。

  王民岳父胡国(化名)76岁,家住宁海。因女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,胡国夫妇以及女婿成为赔偿权利人,经法院调解,双方获赔偿款67万余元。今年年初,双方就赔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约定,胡国夫妇一方分得38万元,王民分得29万元。

  胡国表示,女儿发生意外后,他们伤心不已,赔偿的事宜一直交由女婿在处理,他们也很放心。谁知,女婿却未将赔偿款的领取情况如实地告诉他们,且在陆续分给他们25万元后,便再无音讯。胡国认为,女婿王民一定是拿着这些钱跑了!为此,夫妇将女婿告上法庭。

  胡国认为,根据当初法院的调解书,三人共获得67万元的赔偿款,据此计算,胡国夫妇应分得三分之二赔偿款即44万余元。因此,岳父母要求女婿将所领赔偿款中19万元支付给二人,并承担该案诉讼费。

  昨天,宁海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。法官根据此前双方约定,称王民尚应归还岳父母13万元。此时,王民的岳母情绪激动,说此前女婿曾向其借款,如今不同意只归还13万元,而应归还其15万元。

  调解过程中,面对亡妻父母,王民称,之所以不把以前约定的13万元钱打款给岳父母,是因为自己想做一些小生意,打算待到年底再把钱交还给岳父母,谁知竟被岳父母一纸诉状送上法庭。由于该案在起诉前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,王民账户里的15万余元已被法院冻结。

  王民无奈地表示,如今老婆、儿子都没了,只希望快点把事情解决了。

  最终,在法院调解下,王民同意其被法院冻结的账户内的15万余元扣除部分诉讼费和保全费后,余款14万余元全部支付给胡国夫妇。

  宁波日报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金萍 王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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